[转载]【探玩驿站】管理员守则(更新版)
《探玩管理员守则》适用于探玩所有管理员,是对管理员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,也是管理员的日常行为准则。本规定旨在规范成员网络言行,维护管理团队良好形象,创造和谐的管理团队氛围,以下各区域管理团队简称为“团队”。
第一条 热爱探玩驿站,热爱探玩其他团队成员,珍爱团队荣誉,积极传承团队文化。
第二条 有组织纪律性,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对团队分配的各项工作,不拖延、不推诿,按时保质完成。
第三条 积极学习并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。
第四条 珍惜账号,不将自己的探玩账号转借他人使用或作为多人公用账号使用。
第五条 互相尊重,理性处理团队成员之间的矛盾,不在公开场合与团队成员发生口角。
第六条 公平公正,不徇私舞弊,不利用身份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或做出各种越权行为。
第七条 坚持原则,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,敢于揭发违纪行为,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,树立团队正气,打击歪风邪气。
第八条 遵纪守法,不在网络(包括但不限于:探玩社区)发布、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低俗、色情、广告、诈骗、谣言、不实信息、暴恐、黑产等违规内容。
第九条 自我约束,不在网络(包括但不限于:探玩社区)发布、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团队负面言论或与团队人事、业务相关的有争议性言论。
第十条 谨言慎行,以团队职务、管理员身份或其他团队名义接受外部采访应提前报备(官方认证的传媒组织除外),并适当提供采访资料,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受采访。
第十一条 尊重他人名誉权,不以侮辱、诽谤、谩骂或恶意讽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进行言语挑衅;尊重他人隐私权,除涉及公众利益或经由当事人同意的外,不在任何渠道以任何方式发布他人隐私信息,包括但不仅限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电话号码、家庭住址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个人信息;尊重他人肖像权,未经他人同意不擅自发布他人(含非团队成员)照片;应尊重他人著作权,发布他人原创内容需注明出处或带有明显转载标识。
第十二条 文明上网,网上展示的个人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探玩社区)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,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(一) 包含不雅内容或违反道德良俗的;
(二) 包含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;
(三) 暗示与他人或机构相混同的;
(四) 包含其他非法信息的;
(五) 包含广告、商业等内容的;
(六) 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。
第十三条 遵守规则,不能在探玩社区以任何形式刷帖、刷经验、霸屏、高频率高密度回复无质量内容等不良行为。但以下情况除外:
(一) 参与活动且频率低于每周一次的除外;
(二) 参与探玩官方任务要求的除外;
(三) 在灌水或刷经验的专帖内回复的除外,但1天只能在1个主题帖内刷、1个月累计不超过3次。
第十四条 探玩管理员超过7天不上线,没业务处理的一律需要提前请假,连续15天无上线或未进行业务处理的,给予撤职处理。各区域团队不允许出现挂职现象。
第十五条 探玩管理员每个季度请假不能超过3次,请假累计天数不能超过15天,单次请假天数不能超过7天。
若特殊原因,需要请长假的,需由探玩驿站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是否批准,管委会批复的,不接受上一条约束。
第十六条 管理员因现实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处理区域事务的,可在所属区域提出停职申请,由区域负责人上报团队负责人并由运营小组进行商议,审批通过后给予收权处理,每位管理员每一年仅有一次申请停职的机会,且停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,到时间不申请复职的作自动离职处理,申请复职在社区管理发帖申请待审批后重新上权。
第十七条,管理员正常批辞后,需3个月(含)以上方可再次申请社区公职。
第十八条 探玩初/中级管理员,每三个月只可申请1次昵称变更。由区域负责人批复同意后方可更换,并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办公室进行备案。ID更改时,由管理员自己第一时间报备办公室同步。
探玩官方
2022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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